服务协议
请务必认真阅读和理解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一旦注册、登录、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至全科技公司(下称“至全科技”)之间的法律协议。
1. 服务内容
1.1 至全科技为至全科技网站(网址:www.zzyc360.com,以下简称“至全科技网站”)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至全科技网站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至全科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我的至全科技、至全科技电脑软件、至全科技手机软件、至全科技智能硬件、理赔举报、至全科技搜索和至全科技影视等个人服务、点睛营销平台和至全科技开放平台等企业服务、游戏、至全科技安全论坛等。
1.2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您需要对自己在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如果由于您的过失导致您的帐号和密码脱离您的控制,则由此导致的针对您、至全科技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承担全部责任。
1.3 用户应输入帐号和密码登录至全科技帐户。为了给您提供更便捷的登录服务,如果您使用手机通过至全科技帐户已登录了一款至全科技应用软件时,可直接一键登录本机其他至全科技 应用软件。
1.4 除了至全科技提供的软件和服务,您还可以用至全科技帐号登录使用至全科技合作伙伴的相关服务。
1.5 用户理解并接受,至全科技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2. 用户使用规则
2.1 用户在申请使用至全科技网站网络服务时,必须向至全科技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因用户提供个人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2.2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出借、销售或以任何脱离用户控制的形式交由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至全科技。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至全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至全科技帐号的所有权归至全科技,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至全科技帐号的使用权。
2.4 用户应当为自身注册帐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用户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至全科技不承担责任。
2.5 用户理解并接受至全科技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同意在使用网络服务的过程中显示至全科技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
2.6 为了便于用户使用至全科技相关服务,用户理解并接受,至全科技可以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站内信、弹出消息、客户端推送等形式,向至全科技网络服务的注册用户、购物用户、收货人等发送公示文案、订单信息、促销活动、广告等各类通知。
2.7 为了方便用户使用至全科技及至全科技合作伙伴的服务,用户同意并授权至全科技向至全科技的合作伙伴分享实现网络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
2.8 用户在使用至全科技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8.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8.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8.3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8.4 不得利用至全科技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2.8.5 不得利用至全科技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侮辱诽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2.8.6 不得侵犯至全科技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8.7 不得利用至全科技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至全科技的行为;
2.8.8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户或账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至全科技。
2.9 用户在使用至全科技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10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至全科技或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收藏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3.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至全科技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2 用户理解,至全科技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至全科技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至全科技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3.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至全科技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4. 知识产权
4.1 至全科技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4.2 至全科技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5. 用户隐私政策
请您详见《至全科技用户隐私政策》http://www.zzyc360.com/site/help/id/76
6. 账户注销
6.1 如用户账户存在以下情形,至全科技有权采取暂停提供服务、封禁账户、直至注销账户的处理:
6.1.1 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完整,经过至全科技通知后仍不改正的;
6.1.2 用户注册账户后,超过【365】日不使用账户;
6.1.3 用户不具备注册账户所需具备的年龄等条件的;
6.1.4 用户存在违法情形或根据国家机关的要求必须注销账户的。
6.2 如用户向至全科技提出账户注销申请,账户符合以下条件,经过至全科技同意可注销账户:
6.2.1 账户注册时间已满【7】日,并成功激活;
6.2.2 账户无争议(如无交易纠纷、无账户归属权争议等);
6.3 如用户向至全科技提出账户注销申请,经核实存在以下情形的,至全科技有权拒绝用户的注销申请:
6.3.1 账户有余额(包括资金、通过充值或参加活动取得的卡券、礼品等虚拟财物);
6.3.2 账户有尚未完成的交易;
6.3.3 账户有正在进行的业务(如申请找密码、修改手机号等);
6.3.4 账户与至全科技签约的商户(如联盟平台签约商户)等尚在合约期内;
6.3.5 账户有其他不符合注销账户的情形。
6.4 用户注销账户的,应按照至全科技要求的程序提出申请,经过至全科技审核确认后,予以注销。自至全科技通过用户预留的邮箱、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之日起,账户注销生效。
6.5 用户已充分知晓并确认,账户注销后将用户将不再拥有账户相关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6.5.1 账户注销后将无法在至全科技任何产品继续使用账户,且不可恢复;
6.5.2 账户所绑定的邮箱或手机号等,10天内将不能再次用于注册或绑定其他至全科技账户;
6.5.3 账户信息、账户中的现金、虚拟财物、会员权益、游戏等级、用户存储的信息资料等将被清空,且无法恢复;
6.5.4 账户的交易记录将被清空且无法恢复;
6.5.5 历史订单可能存在的退款或者中奖权益,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6.5.6 账户注销后,至全科技有权不再为用户提供任何与账户有关的服务。
6.6因注销账户所带来的不便或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与至全科技无关。
7. 免责声明
7.1 至全科技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7.2 至全科技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至全科技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至全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至全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8. 法律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 其他条款
9.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9.2 至全科技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用户。修改后的协议会在至全科技网站(www.zzyc360.com)上公布。用户可随时通过至全科技网站浏览最新服务协议条款。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不同意至全科技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至全科技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9.3 至全科技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